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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计的程序之建筑照明设计的程序
更新时间:201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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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计 照明设计的程序:建筑照明设计的程序一般分成九个步骤: 1、 明确照明实施的用途与目的 照明设计必须首先确定建筑物的用途,是办公室,会堂、教室、餐厅还是舞厅,如果是多功能房间,更要把各种用途列出,以便确定满足要求的照明设备。这一点是建筑照明设计的基础。
2、 光环境构思及光通量分布的初步确定 在明确照明目的的基础上,确定光环境及光通量的分布。如舞厅、要有刺激兴奋的气氛,要采用变幻的光,闪耀的照明:如教室,要有宁静舒适的气氛,要做到均匀的照度和合理的亮度,不能有眩光。
3、 照度、亮度的确定 (1) 照明方式的分类,照明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般照明:指室内基本一致的照明,多采用于办公室场所,一般照明的优点是:a、即使室内工作布置变化,也无需变更灯具的种类与布置。b、照明设备的种类较少。C、均匀的光环境。 ※分区的一般照明,是将工作对象和工作场所按功能来布置照明方式。而且,用这种照明设备,也兼作房间的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在小范围内,对各种对象采用个别的照明的方式,需有灵活性,局部照明的优点是: ◎按要求的条件,对每个必要的对象进行照明,易于控制。 ◎通过对某一对象特别高度较低,有效的突出对象。 ◎节约能源 ◎灯具安装高度较低,维护方便。 为了使眼睛适应亮度的过度变化,应同时采用至少为局部照明照度值20%以上的一般照明。 ◎上述各方式并用。 (2) 照明方式的选择 通常,对整个房间总是采用一般照明方式,而对工作面或需要突出的物品采用局部照明,例如办公室往往用荧光灯具作一般照明,而在办公室桌上布置台灯作局部照明,又如展览中整个大厅是一般照明,而对展品用射灯做局部照明,因此房间用途与室内布置就确定了,照明方式也随之确定了。
4、光源的选择 各种光源的效率,光色,显色性及特性等方面各有所长,可用在不同的建筑照明,详见光源部分。
5、灯具的选择 在照明设计中选择灯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 灯具的光度特性(灯具效率、配光、利用系数、表面亮度、眩光等) ? 经济性(价格光通比,电消耗、维护费用等) ? 灯具的使用环境条件(是否要防爆、防潮、防震等) ? 灯具的外形与建筑物是否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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