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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器和照明效果不仅仅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新时间:201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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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器和照明效果不仅仅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可以是公司企业的形象的塑造手段。室内设计中“光”的艺术构成 一、“光艺术”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人们对造型艺术充满了创造精神。在“光”的造型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突破。例如,把声音转换为光学,将蒙太奇摄影参与到电影的策划工作中,使得光在画面中由“静”到“动”由“单一”到“构成组合”。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于人工光的技术,和对光艺术的欣赏,都有了更新的理念。在建筑领域中“光艺术”的创造也有了长足的进展。设计师在做室内设计时,更多的思考如何去处理“光”环境、“光”与造型及空间、光与色彩、光与表面材质等方面,光已经占据了室内设计的主宰地位。在 19世纪60年代,出现了利用光学仪器制作的纯艺术作品,自此开始出现了新的“光艺术领域”。不仅使用了一些习惯性常用的材料,如木头、石头、金属,而且使用了霓虹灯、荧光灯管,等新的材料。人们对这种新材料的运用,已经孕育着一种光的造型艺术将要产生。科学家利用控制论创造了光的立体形象和动态。这阶段人们在室内设计中,不仅重视照明灯具的造型艺术,如,室内华丽的吊灯造型,而且注意到照明光影的艺术处理,发光体和受光体的造型变化,直接光、间接光的互相衬托,造成视觉上多层次的错觉,使室内的氛围产生多彩多姿的变化。有的艺术家曾发表“棱镜绘画”的观点,认为设计可以从凹凸不平的反射面中得到变幻后的形体图像更有一番韵味,也许它更能体现现代抽象艺术的情趣。另外,高科技电子技术的发展,新的电子实验图像,以及多种光波频率的变化所形成的图像与动感,也给现代艺术家的创作增加了丰富的构思素材,形成了人们对新时代艺术标志化的认识,并刻意去追求。造型艺术增加了新的手段,即图像艺术。自此视觉艺术的领域又拓开了新的视野“光艺术”的发展,也自然地渗透到室内设计的领域。 在日本19世纪7O年代的后期,出现了一批杰出的新闻记者,他们把视觉趣味深层次的问题,作为一种文化广泛地传播给公众。1979年开设“消遣博物馆”,以报纸专栏的形式,在群众中获得了空前的成功。随后又通过举办“消遣博物馆”第二版和“控制艺术展”“光与错觉世界展”等一系列展览,不断地为公众作高科技艺术的启蒙。活动震撼了世界,通过这些展览可以发现,现代抽象变异的表现手法和以往有所不同。过去着重研究错视原理表现神奇感的手段,如今则加上了很多科技因素。到19世纪80年代,在东京经常出现“光艺术”展览。此时“光艺术”也就进入了全盛时代。随后电视艺术、计算机电子学高科技等陆续融入到艺术作品中。“光”造型主要依赖于一些机械器材。艺术与科学的相互融合相互影响更为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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