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细则
一、招商合作要求
1、 要求各区总代理商以重“质优”、“价优”、“信优”的三优原则来操控各小区市场的分销商主。
质优:本公司产品一律按照(三个月包换、一年保修、终生维护)三包政策执行。凡本公司发往总代的任意产品到货后,首先加以细查,确保无损后,再自销或分销各个经销商。
1》 出现已销或已分销商主的货物质量问题,离总代近的,可直接找总代退换,由总代直接找总公司退换或维修。
2》 远销客户可以按产品序列号为准,可直接返还于总公司维修,由总公司负责维修及配发,已免总代后顾之忧。
信优:为了维护总公司与各个经销商诚信原则,不得由总代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欺诈分销商(指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期配发产品,保质保量,不得侵利于分销商所在范围内的价格市场的干扰。
价优:鉴于本产品为创新型产品,市场参考价相对少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产品的良性发展。以总公司指
导价为准,并在销售过程中,要把握各款产品的价格在市场上的反馈意见以及物超所值的原则,来调配本地区的价格稳定。
2、 合作发展战略
1》 总代应每月完成总公司规定的最低订单量,如未完成单量者,(除总代每月所订货物之外),由总公司适量配送一定数量货物,此批配送只收取总代60%的货款,剩余货款可按合同及收款期限收取。配发于分销商时,总代可按80%的货款(或以合同期限)来收取。对完成任务或超额的代理商进行奖励。
2》总公司本着与客户“诚信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与各销售商“互惠互利,双赢发展”的原则。随时加大力度做市场宣传,媒体广告,网络宣传等来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凡当地客户有找总公司要货的客户,一律由当地总代或分销支配。总代之间,对于有跨区销售行为,但影响不大的予以制止并要求违反规定的代理商支付相应的费用给被窜货的代理商。对故意、恶意违反公司市场保护政策的取消代理资格。
3》 总公司对总代的考核时间为半年,合格后参照总代的诚信、销量(月销)和市场开发度为准,可计量按3%返还率进行货物或资金的返还。
二、优惠政策
3》 自加盟总代之日起,必须每周上报总公司的销售业绩及客户反馈意见,根据市场开发调配所需,总公司可提供一定量的资金援助。
4》 证照齐全,信誉优良者,可按首付货款80%余款月的优惠政策来支持总代开展本区业务,以实现销量第一、诚信第一、财富回报率第一的原则。
5》 根据当地的销售情况,对销售业绩不景气的合作商,本公司可支配口才好、亲和力强、沟通能力佳的强势团队前往各总代区域,配合总代促销,以提高总代的销售业绩,从而减少合作商与总公司的市场忧虑,既可完成总公司和合作商的双赢。
|